淮安中院党组中心组学习《监督法》
作者:余增明 发布时间:2007-01-22 浏览次数:1530
“人大监督是加快法院建设进程的不竭动力。”这是学习监督法之后,该院中心组成员的共同感受。自2001年以来,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组织了对中院的评议活动。既帮助法院查找并解决了少数干警身上存在的审判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深入地了解到法院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基本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并通过人大向党委政府做宣传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法院发展。可以说,近几年淮安法院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人大的监督和支持。
为保证《监督法》在法院得到认真落实,党组书记、院长刘华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全市法院要迅速掀起学习《监督法》的热潮,要让每一位法院干警都能正确把握其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为“实干奔小康,建设新淮安”提供卓有成效的司法保障。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法院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在思想上真正把监督当成一种支持,保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在法院得到充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