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网友见面 “借”手机获刑
作者:杨维松 发布时间:2007-01-23 浏览次数:2167
本网镇江讯:江苏镇江的三个的无业小青年王云(女)、潘春(男)、董朵(女)都是高中中专文化,三人因为平日喜欢上网,整日泡在网上无所事事,手头拮据,想弄点钱花,于是他们就想出了一个发财的“捷径”----约网友见面,“借”手机后来个人间“蒸发”。
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间,王云、潘春、董朵经事先预谋、分工,先后分别将网友骗至镇江市河滨公园、长青藤茶社、红磨坊KTV、名品茶餐厅、零距离饮品屋、雅阁宾馆、蓝山咖啡店等地,采用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并乘网友不注意之机将其手机窃走的方法,盗窃作案9起,窃得摩托罗拉、三星、诺基亚、科健等手机共9部,价值人民币7750元。其中王云、潘春各参与作案9起,盗窃手机9部,价值人民币7750元;董朵参与作案6起,盗窃手机6部,价值人民币5600元。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检察院于
京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云、潘春、董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云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与日前依法判决:被告人王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潘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董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