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农历元宵节,我和堂姐胡兰英来到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华冲法庭,向庭长黄海军敬献锦旗。

  我与胡兰英是亲堂姐弟,我堂姐胡兰英是独生女,30多年前,她出嫁后,其父母一直与我共同生活,我也像亲儿一样服侍二老,直至为他们养老送终。虽说平日里胡兰英与我相处似亲姐弟一般,但二老去世后,却因3棵白果树(银杏)和我闹起了矛盾。她父母早年在自家门口手植3棵白果树,而今,根深叶茂,郁郁葱葱,树龄有几十年了。

  今年春节前,有树贩子愿出10万元买下这3棵白果树,我也同意了。而胡兰英知道后,强加阻止,说这3棵白果树是遗产,她才是父母的唯一继承人。我心里犯了嘀咕,按照农村风俗习惯,我为伯父母养老送终,我就是伯父母的儿子,3棵白果树是二老的遗产,就应该归我继承。而你胡兰英出嫁在外几十年,哪有你的份呢?乡亲父老也向着我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没她说话的权利。胡兰英不服,一纸诉状把我告到了华冲法庭。现在想想,这个年我都没有过好啊。

  初十那天,沭阳法院华冲法庭庭长黄海军来到我们村的法官驻村工作站,传我们俩去,说是开庭审理。我一进屋,就看到满屋人,胡兰英坐在原告席上哭天抹泪,老支书在一边安慰她,还有黄庭长和老村长坐在一条板凳上。

  胡兰英坐在原告席上泣不成声。我想,你甭再演戏了,说死说活也没人同情你。我在被告席上坐下后,村中老少呼啦一下围到我身边,七个和尚八样腔,都向着我说,她是外乡人,没有权利回来争家产。也有个别人说,人家是亲闺女,有权继承遗产……

  “啪”,黄庭长法槌一敲开庭了。

  我和胡兰英就我有没有继承权的问题互不相让。我说:“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吗?村中老少谁人不知我就像二老的亲儿子?伯父得了脑血栓重病后,卧床不起一年多,我为他揩屎抹尿,光医药费我就花了几千块,你(指胡兰英)提着茶食(糕点)回来过几趟,但你给过一分钱没有?”

  “依照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规定了原告依法享有继承权。但法律还规定,继承人之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或尽义务较少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本案中,原告虽系法定继承人,但离开父母生活已有30多年,而被告虽不是继承人,但对原告父母按照农村风俗习惯生养死葬尽到了较多的义务,应当分得适当的遗产。”

  黄庭长话音刚落,村委会主任插了话:“法律规定与我们农村习惯是一个理,对老人谁尽义务多,遗产谁就分得多。”

  黄海军庭长点点头:“原告是依法继承遗产,虽然说法不同,但法理和道理是相通的。”

  理明了,心通了,气也就顺了。我望着原告席上的堂姐,头发白了、稀了,听说她丈夫早年去世,上有老下有小,拖家带口,把几个孩子抚养大也不容易,一直未再嫁人,这也许是她抽不出身回家看看的原因吧。况且,我两个儿子结婚办喜事她都来出礼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心一酸,低下了头。

  黄庭长见时机成熟:“现在休庭,我们大家一起去看看树。”

  白果树下,睹物思人,我和堂姐抱树痛哭。这时,村委会主任将我和我姐的手牵在一起:“孩子,拉拉手吧,让二老在那边也心安啊!”

  最终,在法官和亲友们的调解下,我和堂姐重续亲情,达成了和解协议:3棵银杏树归我所有,我再给堂姐27000元。

  白果树下,春风拂面,堂姐笑了,大家乐了,我心里也像吃了蜜一样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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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沐阳法院华冲法庭在辖区首创了江苏省第一家法官驻村工作站,规定法庭法官轮流值班,每周一个工作日作为驻村工作站法官值班日,驻村法官负责走访、了解群众司法需求,提供法律咨询,对涉及抚养、继承、离婚等家庭纠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还专门制定了《特邀乡村群众代表听案议事制度》,特邀党性观念强的老党员、群众工作经验多的村委会主任、社会威望高的老前辈参与民间家务纠纷的旁听及化解工作,收到了奇效。这一做法,迅速在其他法庭全面推广。目前,全县38个乡镇(场)共有41个乡村法官驻村工作站。10年来,共邀请“三老”代表诉前化解农村家务纠纷2160件,庭审旁听群众达3万余人,所有纠纷无一激化,所有案件无一发改,服判率达90%以上。

  如今法官驻村工作站已成为当地平安法治建设的一张名片,其成功经验被江苏省法院、省综治办向全省推广, 被沭阳县委列为全县2015年度平安法治建设十件实事,被市委评为“平安法治建设优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