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
作者:张宽明 发布时间:2015-04-03 浏览次数:961
“今年的代表建议、审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相关部门要把办理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好,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在确保满意率、提高办成率上下工夫。”4月2日下午,省高级法院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审议意见和省政协提案集中交办会,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出席并提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3月24日,省委督查室统一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进行交办,其中交省法院办理的代表建议21件、政协提案17件。前段时期,省法院对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对省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了梳理,共14条。
周继业指出,做好建议、意见、提案办理工作,是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重要体现。这些建议、意见、提案都是代表、委员经过认真调研、思考形成的,是他们参政、议政的心血,是善意的、建设性的。各承办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通过办理工作,认真检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真诚回应和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展示法院的良好形象。
周继业要求,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找准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对代表、委员所提问题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或受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目前确实解决不了的,要留作工作参考并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作出说明。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做到受理时有告知,办理过程中有汇报,办理结束后报结果。在受领办理工作任务后,要及时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了解代表、委员的意图和想法。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交换意见。办理工作结束后,要当面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结果,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周继业强调,要规范办理,确保实效。答复的重点是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提案,内容要实在,措施要具体。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或在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要着重写明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所提问题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要着重写明改进计划和具体措施。所提问题目前无法解决的以及需要向上级反映的,要着重写明具体原因。答复报告必须经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院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统一送有关单位和代表、委员。办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负责起草答复报告,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在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时间节点上,各承办部门要严格遵守,不得拖延。要加强督促,确保按期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