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11 浏览次数:11888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1日在常州市新北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院长 吴建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新北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工作主题,践行能动司法;以深入推进“五型法院”创建为平台,推动“三项重点工作”;以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抓手,实现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283件,结案6274件,结收案比99.86%,结案标的额为8.03亿元,审判人员人均结案数为133.49件。公正、高效履行法定职责,无违法审判案件。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强化能动意识,倾力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把握“三个重点”,即保障全区“五十项重点工程(工作)”,服务区域重点企业,办好重点案件。
(一)出台工作意见,明确司法服务目标
年初制订《为全区五十项重点工程 (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健全服务组织机构,强化与重点工程(工作)的日常联系。通过定期走访,掌握具体需求,帮助解决涉法问题。如围绕“高铁场站”建设,派驻巡回法官,在诉前成功化解涉拆迁纠纷60多起;围绕“万顷良田”项目引发的涉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提前抽调业务骨干配合有关方面进行释法息诉工作,为防止矛盾激化提供司法服务。全年22名法官与32家重点企业挂钩联系,进行法律指导达70多次,向企业作出司法建议共计24条。
(二)密切联系企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以审判执行职能为抓手,积极参与区委政法委开展的“严打整治、携手护企”专项活动。对侵害企业利益的刑事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审结。对侵害企业利益重点执行案件突击执行,排查出的10件重点执行案件及时执行到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普法宣讲团,围绕“防范合同诈骗”、“商标保护”、“规范用工制度”等内容,对兴昌盛合金、常州天马集团、舜龙重工等多家企业进行法律讲座。针对企业司法需求,上门解决法律难题,为振华重工、中华恐龙园等数十家重点企业解决法律难题。为重点企业开展讲座10余场,跟踪服务80多次,召集案件多发行业企业家座谈会5场。
(三)发挥司法职能,打造司法服务品牌
始终将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打造“三大司法服务品牌”。一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打造“企业司法环境我最优”。围绕涉企案件,配套建立“形势分析研判”、“矛盾排查预警”、“纠纷快审快执”三大服务机制。加强前瞻性研究,及时应对企业发展形势变化,做到第一时间介入涉企矛盾,力求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涉重点企业的纠纷在诉讼前得到解决。全年受理涉企经济案件仅为605件,同比下降20.81%。二是促进创新型园区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我最优”。我院及时出台《关于为建设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及具体实施细则,并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联合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保护力度。建立了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企业数据库。在天合光能产业园、常州长江贸易中心和江南五金机电城又增设3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保护知识产权专门联系点累计达到6个。我院独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三五”模式受到最高院肯定,并在最高院召开的专题会议上进行大会交流发言。三是促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诉讼服务我最优”。去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院作为“新北样本”在全省法院推广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措施和项目进行提档升级,增配了司法宣传电子显示屏、电话语音案件查询系统、网上案件查询系统、当事人幼儿暂托处等服务设施,使服务项目从25项增加到30项,更好地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并在孟河法庭设立了全市首家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实现了诉讼服务工作的新跨越。
二、强化为民意识,切实狠抓涉诉矛盾化解
紧紧抓住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环节,全力做好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健全诉调对接机制,诉前化解社会矛盾
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构建多层次调解工作格局。一是完善提前介入调处机制。对涉及重点企业的重大矛盾纠纷提前介入,避免矛盾激化扩大。二是完善人民调解指导工作。我院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985件,巡回法官指导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处矛盾380起,并以个案指导或专门讲座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460人次。三是完善矛盾协同调处机制。充分依靠党委领导及各方力量,共同做当事人的工作,合力化解涉诉矛盾纠纷,通过与区工会、司法局、妇联、检察院、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诉前化解分流各类矛盾纠纷共计1789件,占整个民商事收案数的46.3%。
(二)健全审执工作运行机制,诉中解决矛盾纷争
一是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对重点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惩处有组织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严重暴力犯罪及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注重惩防并重,根据案件审理中呈现的违法犯罪新动向,及时为上级法院决策提供情况反映。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528件,同比增长了34%,结收案比为100%。二是平息民事纠纷,打造和谐法治环境。积极推行专业化审理模式,成效显著。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985件,同比增长了3.1%,结收案比为100.05%。民商事案件的速裁结案率为57.5%。调解撤诉率为58.26%,同比增长6.34%。其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受理案件的调撤率分别达到89%和72%,自动履行率达97%。上诉发改率从上年度的0.87%下降至0.64%。三是化解行政争议,努力促进依法行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大力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去年我院通过审理一起工伤认定纠纷案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促使常州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为全市范围内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及时的保障。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1件,同比增长了9.78%,结收案比为100%。诉前化解各类行政争议60多起,促进官民和谐。四是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群众权益实现。切实狠抓执行工作,全年执行收案1607件,同比减少10.87%,执结案件1603件,执行结收案比99.75%,执行到位率为85.83%。同时,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结执行积案178件,圆满完成年初预定的清案任务。
(三)健全信访案件集中化解机制,加大清理工作力度
深入开展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集中处理工作。进一步严格落实“四定一包”制度,抓住诉前预防、诉中调处、诉后疏导三个环节,全力做好维稳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化解矛盾功能,积极推行诉讼引导、风险告知制度,努力倡导和谐司法。积极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协同各方力量,形成化解合力,努力做到问题解决到位,瑕疵弥补到位,困难救助到位,疑问释明到位,缠访稳控到位,违法处理到位。在省高院组织开展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中,我院49件重点涉诉上访案件全部结案,省高院另行交办的13件重点涉诉信访案件也已全部息诉,息诉率均达100%。
(四)健全“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全力化解执行难题
为全力化解“执行难”,我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以部门协作出合力,齐抓共管出效果为指导思想,结合部门特点,分别细化要求,努力打通法院内部立案、审理、执行三权分设架构隔阂,将“案结事了”的意识贯穿到审判职能的各个环节,努力确保法定权益兑现。“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建立运作以来成效显著,实现了“三减一升”:即通过立案环节“诉讼分流”,审理环节压力减小;通过立案审理环节“执行催告”,执行收案减少;通过“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在孟河法庭的试点,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趋于减缓;通过“审判兼顾执行”,调解撤诉结案率明显上升。
三、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着力构建“和谐共建+巡回审理+协调联动”三位一体的“新北法院模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体现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独特优势。
(一)全面推进和谐共建活动
全力推动“法院、企业、社区(村)一体化的和谐共建机制”,先后与辖区内的9个镇(街道)、6个社区、10家重点企业签订了“和谐共建”协议书,通过巡回审理、诉调对接等12项举措,使和谐共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将罗溪镇同心同德社区作为创建“无讼社区”的试点,以“一般矛盾不出社区,重大矛盾不出镇”为目标,定期组织法官到社区调处纠纷、提供司法服务、指导人民调解。“无讼社区”创建以来,法院与同心同德社区先后召开了2次联席会议,开展大型法制宣传4次,诉前化解矛盾纠纷50余起。全年诉至法院案件仅为3件,“无讼社区”每万人民商事案件平均发案数为2件,远低于我区2010年度每万人146件的平均发案数。
(二)广泛开展特色巡回审判
积极开展“审务进社区、调解入乡镇”活动,近年来已先后在全区9个镇(街道)及有关行业园区、专业市场和行政机关设立了23个巡回审理点,全年共巡回审理811次,实现了巡回审理的全覆盖。为全力做好省运会的安保工作,去年7月初即在省运会组委会所在地设立了专门巡回法庭,建立了涉省运会案件绿色通道。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易发的情况,去年上半年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联动调解机制的意见》,并于6月在新北区劳动力市场设立了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构建劳动争议“行政调解、专业仲裁、诉讼裁判+人民调解、企业参与调解”的“叠加式”的化解劳动争议新模式。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和现实发展需要,着力寻找“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司法改革工作”的结合点。继续深入推进创新创优项目化管理制度,年初对17个创新创优项目进行了审核立项,由项目组责任人与院长签订创新创优项目双向承诺书,由司法改革办公室具体负责创新创优项目进度的督促、考评工作。其中《创建劳动争议“叠加式调解”新机制》、《在全省首创涉诉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建立法院与公安查扣查封车辆及网上追逃执行联动机制》等8项创新机制已成功建立并有效运作。《在全省首创涉诉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已被市委政法委评选为2010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一等奖”。
四、强化公信意识,努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切实落实有效措施,努力打造以“开展主题活动为推手、构建廉洁司法机制为重点、推进文化建设为载体、加强外部监督为保证”的“四位一体”的“公正廉洁司法工程”。
(一)着力在增强主题实践活动效果上下功夫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需求,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确保两项活动取得实效。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订主题活动的方案、明确实施主体、责任要求、成果检验方式等,把严格责任制贯穿始终,推动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二是不断提高认识。不断提高广大干警对开展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做出新的业绩作为评判两项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三是展示活动成果。通过开设区法院手机报、开展演讲比赛、评选“十佳法官”、创设法治文化长廊、走进政风热线演播室等形式,展示审判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新成效。
(二)着力在构建廉洁司法机制上下功夫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实现公正廉洁司法的坚强保证。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坚持不懈地推进:一是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严格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二是深入开展选树先进典型活动。以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为契机,成功举办本院首届“十佳法官”、“十优干警”评选活动,深入开展“公正廉洁司法示范庭”争创活动,以身边先进典型为引领,形成创优争先良好氛围。去年,我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共有12个集体、18名个人分别受到省、市、区级表彰。三是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定,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着力在推动法院文化建设上下功夫
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推动法院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发展,干警素质不断得到新提升。一是加强学习调研。积极推进以“制度建设、教育培训、载体创新、成果运用”四大平台为主体的学习型法院创建工作,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现场调查、与南师大法学院开展调研课题对接攻关、成立青年法官研究会等多种活动,着重加强司法服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全面提升法院司法服务软实力。去年共有431篇调研、宣传文章在各级报刊发表。二是打造文化环境。因地制宜建成集“法律名人”、“廉政格言”、“法律典故”、“本院风采”为一体的“法治长廊”,利用审判区域、办公场所进行法院文化、廉政文化宣传,倡导尚法厚德、文明司法。三是营造和谐氛围。通过开展拓展训练、生日联欢、文体比赛等多种方式丰富干警生活,缓解工作压力,增强团队活力。去年10月,我院被省高院授予首批“全省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四)着力在加强外部监督上下功夫
为了更好的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我院积极开展“阳光司法”系列活动。一是推进审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向全体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通过工作情况通报、法院手机报、《高新法苑》院刊等多种媒介,及时全面地向代表、委员通报审判工作动态及法院的其他重大活动。二是加强审判公开。全年9次分别邀请部分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企业代表旁听庭审,广泛接受监督建议。三是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每季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区选民及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法治长廊、审判法庭以及院史陈列室等,展示工作成果,接受批评监督。
一年来,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面临社会整体法治意识不强、新旧矛盾交织易激化等司法难题,法官宣传法律、司法风险预警等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面临受理案件数高位攀升、人少案多矛盾突出、新类型案件趋增等审判压力,法官平衡社会利益能力、储备新知识能力等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面临司法改革任务繁重、公众对规范司法要求日增、司法保障机制相对滞后等挑战,司法规范化和法院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所有这些,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主要有三点体会:一是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握正确的司法方向。只有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工作成效,才能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争取各方支持,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只有服务区域发展大局,才能实现司法审判的自身价值。司法工作绝不能就案办案,必须依法服务大局,切实保障民生,才能不断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及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只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才能保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提升法院队伍素质的有效抓手,也是坚持能动司法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2011年主要工作打算
新的一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区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巩固扩大已有成果,完善多方联动机制,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融入大局,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积极应对创新型城区建设的司法新需求,有针对性地出台司法服务举措,为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围绕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进一步深化“二三五”延伸服务模式,遏制知识产权案件增长势头,为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提供司法保障。围绕生态城区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在积极发挥环保巡回法庭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环保公益诉讼机制。围绕北部新城和万项良田建设,积极发挥民事诉前调解、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作用,强化拆迁案件诉前调处职能,依法有效推进城市建设。围绕关注民生,积极、慎重处理好涉及民生、特别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合资源,进一步提升矛盾化解效能
正确应对社会转型时期矛盾纠纷剧增的形势,积极整合各种资源,促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效能的提升,积极营造稳定和谐的区域发展环境。积极发挥巡回法官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积极发挥诉调对接作用,进一步增强诉调对接的化解功效;积极发挥速裁作用,进一步提升均衡结案成效;积极发挥立审执一体化作用,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积极发挥源头治理作用,进一步实现涉诉信访逐步减少。
三、创新思路,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创新
深入开展“和谐共建”活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不断深入发展。在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上创新思路,通过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及社会各方的参与寻求新突破;在“和谐共建”成果的扩大上创新思路,总结成功经验,创出品牌;在农村地区和谐司法上创新思路,深入基层宣传法律知识,努力探索一条依靠群众、各方配合化解执行难题的新途径;在探索参与综合治理上创新思路,以扩大刑事审判领域“严打整治、携手护企”及民事审判、司法执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成果为重点,在各业务部门开展 “参与综合治理司法大建议活动”,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度和有效性。
四、推进改革,进一步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根据上级法院要求与人民群众需求,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彰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巩固扩大诉讼服务中心成果,彰显“便利、有效、低成本”的社会主义司法本质;巩固扩大人民法庭工作成果,研究依靠群众、宣传教育群众提高司法权威与效能的对策与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巩固扩大审判管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在完善考核、奖惩、评先的激励机制上下功夫;巩固扩大司法改革工作成果,扎实推进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认同并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效。
五、提升素质,进一步打造一流法官队伍
围绕公正廉洁司法要求,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好班子”建设为根本,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整体工作水平;以创建“五型法院”为目标,细化创建措施,提升各部门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廉政建设,突出“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开展工作,树立公正廉洁司法新形象;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党建带队建”活动,切实提高中层干部和全体党员奋发有为、创新创优意识和能力;以“文化强院”为引领,继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水平的新提升。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不动摇,进一步振奋精神、克难求进,精心谋划、开拓奋进,为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新北区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解释
附件:
新北区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解释
1.创建“五型法院”:一是践行能动司法,创建“服务型”法院,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打造和谐司法,创建“和谐型”法院,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三是整合管理资源,创建“效能型”法院,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四是营造法院文化,创建“学习型”法院,提升素质、廉洁自律;五是破解司法难题,创建“创新型”法院,开拓创新、科学发展。
2.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根据中政委、上级法院要求,确定2010年及2011年法院系统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这三项重点工作。
3.结收案比:特定报告期内一审、再审结案总数与同期一审、再审新收案件总数之比。
4.涉诉信访工作“四定一包”工作制:对本省越级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人员所涉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转办后,省法院及各中级人民法院将这些案件“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工作制度。
5.执行催告:在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对调解的案件或者标的不大的判决案件,预先采用提醒履行的方式督促义务人履行,既方便当事人,又能及时兑现权利。
6.巡回审理:指法官走出法院,深入矛盾纠纷发生地,巡回开展调查取证,司法调解、现场开庭、判后答疑等工作,以更好地查明事实,快速裁判,有利于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并起到“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7.和谐共建: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指由法院和乡镇、社区、企业等结对共建,通过12项举措,即“巡回审判、人民调解、诉调对接、选任人民陪审员、青少年维权、社区矫正、建立维护知识产权'绿色通道'、司法建议、法律指导、法制宣传、开通法院信箱、设立法官接待日”,形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
8.无讼社区:系我院在“和谐共建”活动中的创新之举。“无讼社区”并非指该社区无诉讼案件发生,而是指通过巡回审判、人民调解、诉调对接、法律宣传、法律指导等举措,使当地的民商事案件发案率降低到最低水平(如万人民商事案件发案数在20件以下),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定。
9.劳动争议“叠加式调解”:针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易发,多发的形势,在与劳动仲裁部门、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会、商会充分合作的基础上,构建劳动争议“行政调解、专业仲裁、诉讼裁判+人民调解、企业参与调解”的争议化解新模式,以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联合调解等方式化解劳动争议。
10.法院涉诉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以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作用为前提,积极调动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参与调处行政争议的主动性,从而促使行政争议在诉前、诉中得以实质性解决的纠纷化解机制。
11.查扣查封车辆及网上追逃的执行联动机制:“查扣查封车辆”指借用公安治安卡口的智能化系统,对经过卡口的待查扣车辆进行布控,并由法院执行局进行查扣的执行机制。“网上追逃”指对于恶意隐匿、转移、处分被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情节严重足以构成犯罪的,借用公安机关的网上通缉追逃系统,有效追捕控制被执行人,并及时执行其财产的执行措施。
12.知识产权“二三五”延伸服务模式:构建“二大网络”(法院与企业之间的服务联系网络、法院与行政机关、其他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沟通网络);打造“三个平台”(以知识产权审判庭为载体的审判服务平台、以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为载体的延伸服务平台、以高新技术企业家沙龙为载体的交流服务平台);发挥“五项功能”(依法审判功能、指导服务功能、司法调研功能、诉调对接功能、宣传普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