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丰县,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民皇帝??汉高祖刘邦的诞育之地,被誉为“千古龙飞地,一代帝王乡”。两汉文明一脉相承,以楚风楚韵兼容黄河、长江系列的多元文化,积淀了丰富的文化内涵。黄河从蟠龙集决口后,由丰县经沛县流入山东省,形成了宽580、长28.5公里的大沙河。丰县人民法院华山人民法庭地处美丽的大沙河与徐丰公路交汇处,辖区三镇,面积436平方公里。2006年,该庭实现了无超审限案件、无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无错案的“三无”新突破;平均结案周期由49.7天缩短为11.5天;上诉的仅4件,上诉率比2005年降低75.6%;调撤率达85.4%;结案后当事人自觉履行率高达97.6%以上,且无一出现矛盾激化,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卓有成效的司法保障。

小事彰诚心

农村法庭无小事。

这里的标的并不大,小到几十元;这里的案情也不复杂,欠款不还、夫妻闹离婚、鱼苗被毒死……然而,华山法庭总是树立“老百姓利益无小事”的亲民观念,把“小事”当作“大事”来看,诚心诚意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而对于辖区24万老百姓来说,从不把老百姓的事当“小事”的法庭,是当之无愧的“好法庭”。

该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特别是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老人追索赡养费等案件,坚持即收即审即结;他们设计出8种诉讼指南分发给群众;提供出农村最常见案件类型的诉状格式;在宣传栏内公开案件受理范围和收费标准,并将工作人员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分发到辖区三镇和各村干部手中……老百姓都说:“我们告状不再难”,“以前有事找政府、找村干部,现在有事找法庭。”

真情暖人心

“对于我们乡村法官来说,只审好案子还不行,要把老百姓的冷暖放在心里,用真情暖人心,这样老百姓才会信赖你,拥护你”。这是华山法庭庭长黄涛的一段肺腑之言。

基层法庭面向农村,多数年纪大一点的当事人不太识字,更不懂法。该庭对不懂文化的当事人实行口诉受理,详细的、尽量口语化的告知其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总是给他们一遍又一遍地打比方,讲道理,该案为什么不属法庭管辖,救济渠道在哪里,还告知他们如来法庭,事先打个电话,以免浪费时间和车费。细微之处见真情。一年来,法官话说的多了,百姓事闹的少了,法官工作做多了,上访的少了,而社会也和谐得多了。

为方便老百姓,华山法庭变“坐堂断案”为“送法下乡”,经常开展巡回审理活动,将庭审安排到百姓家里或镇、村干部家中、农家院落。如原告渠某诉被告张某离婚一案,鉴于张某由于交通事故瘫在床,法官便冒着大雨驱车20余公里前往张某家床边开庭,当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动得热泪盈眶。

该庭对生活困难又需要诉讼的当事人依法开展司法救助。一年来减免诉讼费用1.2万余元,缓交诉讼费用5.8万余元,受到百姓好评。

调解献爱心

“调解结案、多调少判、调判结合”,华山法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把情、理、法融为一体,着重用亲情感化,用道理说服,用法律指导,采取通讯、异地、上门等办法调解了大批案件;还探索出“一审二调,再审再调”的调解模式,第一次调解不成时,不急于下判,给当事人一个思考期、缓冲期,耐心辨法析理,使许多案件“柳暗花明”,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那一封封感谢信、一面面锦旗、一块块匾额就是最好的诠释。

20065月的一天,一位74岁的老人柱着拐杖步行10余公里来到法庭。法官听完老人的陈述,当即立案受理。原来,老人有三个儿子,老伴3年前去世,因其与儿媳不和,导致无人赡养。经庭前调解,二儿子愿每月付给老人生活费150元,大儿子和三儿子仍拒绝赡养。庭审中,法官宣读并解释相关法条,使其明白不尽赡养义务与法相悖、与情相违。第二天,大儿子早早来法庭承认错误,并当即拿出1000元以示悔改;三儿子也拿出2000元为老人改建旧屋。当老人从法官手中接过迟到的养老钱时,老泪纵横:“要不是你们法官,我可怎么活啊!”

清廉赢民心

华山法庭严格规范审判作风,坚持克已奉公,清廉办案。一年来共拒吃请30余次,拒礼金、礼品2.4万余元,无一人违法违纪,无一件当事人反映存在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在审理一起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中,被告王某给法官刘元福送了1000元现金到办公室,在劝退不成的情况下,他将现金交到纪检组,最后依法作出判决。庭长黄涛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时,原告周某为达到胜诉目的,托人交给其2000元购物卡,黄涛将此卡交给内勤,此案最后调解解决,内勤在周某领赔偿款时,将购物卡退回,并当场批评教育了他。周某看到胜了官司,礼又退了回来,很受感动。像此类事件在华山法庭还有很多例。法庭工作人员以廉洁、公正、高效的工作态度和精神赢得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