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122上午,寒气逼人,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林知庆、副庭长张小兵等来到官塘桥村,现场执行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由于案情矛盾尖锐,法院还邀请了区人大法工委主任张镇海现场监督办案。   

申请人汤某与被申请人鲍某系邻居关系,2004年,鲍某准备在屋后沿墙外的天井内建化粪池,遭到邻居汤某拒绝,鲍某无处排污,只得将粪便直接排入围墙外天井的滴水沟内,造成了污染。汤某诉来法院要求鲍某清除粪水,修复损坏的院墙。法院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作出判决支持了汤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鲍某已将排入天井的粪便进行了清理。但要彻底解决排污问题,只能建化粪池,但汤某执意不同意鲍某建化粪池,导致排污再次出现,汤某只得反复来法院申请执行。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人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要求大家互谅互让,但成效不大。由于鲍某系人大代表,执行人员主动邀请执法监督员、区人大法工委主任张镇海来到执行现场,既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也协助法院做工作。张主任了解到案情后,表示法院在执行相邻权纠纷之类的民事案件确实存在难度,由于双方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往往都是在争一口气,但执行法官并不是简单地进行处理,而是想方设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使他们日后能和睦相处,也体现了法官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案件执结后,张主任和执行人员再次来到双方家中进行协商,细致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陈清利弊,希望尽量消除双方的敌对情绪,促使双方放弃前嫌,最终能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