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审理首起“涉黑”犯罪案 10名被告人到庭受审
作者:孟大庆 陈杰 发布时间:2007-01-26 浏览次数:3595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任海峰、吴海军与另案处理的朱海飞等人组成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为维护他们在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控制组织成员,在组织内设立规矩,他们带领组织成员在如皋等乡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抢劫、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用于组织活动。
此案的10名被告人岁数最大的吴海军28岁,岁数最小的杨佳伟只有19岁,除和第一被告人任海峰高中文化外,其余9人均为初中文化。有4人在案发前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劳教和治安拘留。
据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这是如皋法院审理的首起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案件。
图片1:10名被告人到庭受审。
图片2:大多数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低下了头。
图片3:右起为被告人任海峰、吴海军、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