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126 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不服计划生育行政征收案件。与以往行政首长拒绝出庭所不同的是,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不仅亲自出庭应诉,而且还组织部分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昔日行政首长不愿出庭应诉的现象在该县慢慢得到纠正。

  为了改善行政审判外部执法环境,该院行政庭针对大部分行政首长不能接受“民”告“官”的事实,害怕官司败诉后对政府威信有影响而不愿出庭应诉的情况,采用多种方式与各行政单位行政首长沟通与协调,使其认识到到庭应诉,参与庭审的诸多好处,并及时向县政府发出了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司法建议,提高行政首长到庭率,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这一措施实施后,该县行政首长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出庭应诉的比例显著上升,依法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推动了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庭审过程中,赣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倪佃杰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进行答辩,并当庭出示了作出该征收决定的法律和事实证据,证明其所作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法庭经过审理依法判决维持了被告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