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合法院着力打造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作者: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1-30 浏览次数:1489
本网南京讯:近日,南京六合法院捷报频传,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建设健全。一是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汪敏院长为组长、徐步林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充实审判力量。未年人案件审判庭成员均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学位1人),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懂得少年心理学并且多次获得省、市法院奖励的审判队伍。三是规范维权工作职责。出台了审判人员、书记员工作职责、审判流程等多项工作制度。四是加强硬件建设。除了更新电脑、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外,还专门为未成年人审判庭配备了警用车辆1部和数码相机1台。
二、整合各方维权优势资源,构建以“两个四”为基础的和谐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建立四个外部维权网络。一是融入区级维权工作网络。积极参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司法局以及工青妇教等部门的青少年维权工作,借助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共同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二是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障网络。与公安、检察等司法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落实了有关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分别关押、法定代理人通知等制度规定。三是构建外部帮教网络。以社区为依托,依靠教育、社区、民政等部门力量,集家庭和社会的合力,重点进行未成年被告人判前考察、判后帮教及善后安排等工作。四是构建青少年法制宣传网络。加强与新闻媒体、青少年法制网站的沟通、配合,通过以案说法、个案提示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两法”。
建立四个内部维权体系。一是建立院关工委为主要力量的社会调查与帮教体系。关工委以"一对一"帮教等形式,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判前社会调查及对被判非监禁刑罪犯的帮教工作。二是建立法制副校长维权体系。通过评选、交流优秀法制教育讲稿以及向授课对象发放反馈意见表等方式,及时调整法制副校长讲课内容,针对不同学校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制教育。三是建立正苗基地维权体系。率先在江北地区建立了三个“正苗基地”,进一步完善对非监禁刑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工作。同时,还通过开通维权电话、法官解疑等多种方式,切实为青少年解决法律上的困惑。四是建立全院协作维权体系。建立了由各个业务庭、科、室及后勤保障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维权联动体系,全面开展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
三、把好四个关口,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做好庭前调查工作。坚持在在庭审前到基层组织进行走访,调查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关系,于细微处查清案情,做到有备而审,因人施教。二是开展好法庭教育工作。在庭审形式上营造宽松的环境,最大限度地减轻审判在未成年被告人心理上所投注的阴影。同时,整合审判人员与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教育作用,加强心理疏导,恢复和增强其对家庭、社会的认同感,以正常心态面对今后的人生道路。三是扩大非禁监刑的适用。严格遵循刑法谦抑性原则和贯彻教育挽救方针,对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罪犯在刑罚适用上,妥善采取了更积极、有效和有利于少年犯矫正的非禁监刑处罚。四是切实做好案件回访、帮教工作。对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均建立了个人档案,以利于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教。同时,还通过开展各项活动,提高他们面对未来的信心。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 一是发挥法制实践基地的作用。去年,该院先后成为江苏警官学院、六合广播电视大学等学校的法制实践基地。该院仔细进行案件的筛选,选择典型刑事案件,在学校开庭或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以增强学生对法律的直观感受,强化法制教育。二是为在校学生及家长提供法律帮助。该院经常性地为学生、家长开设讲座,向家长和学生公布维权电话和法制信箱,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针对过去处在法制教育盲区的农村青少年维权工作抓得不够的现象,该院转变工作方法,主动与农村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共同建立青少年维权岗,不定期在乡村为无业、失学的青少年开展经常性的法制讲座。三是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青少年维权的信息平台。该院对辖区内青少年犯罪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并将此类信息与教委、检察院以及其他等部门的青少年维权机构进行相互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建立青少年维权的信息平台,为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提供信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