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近年来,镇江润州区法院围绕“整体争创、全面维权”的目标,启动“4321”工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123,该院受到了团省委、省综治办、省高院的联合表彰,被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一、加强“四项建设”,健全维权体系。加强维权组织建设、维权队伍建设、维权制度建设、维权网络建设。成立由院长负责抓、分管院长具体抓、各部门庭长亲自抓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指挥。积极构建全院大维权网络,制定关于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寓教于审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体系。开辟维权阵地,创设“青少年维权网”,大力宣传涉及青少年教育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青少年维权热线,确定联系人,对来电来访来函及时解答、处理;

二、坚持“三个保护”,依法保障权益。严格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的诉讼权利,实施司法关怀,在严格执行指定辩护、圆桌审判等制度;精审慎判,保护未成年犯不受“交叉感染”,根据案情选择最适合未成年被告人改造的刑种和刑期;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的犯罪,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对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强奸、猥亵儿童等案件依法严惩。两年来,该院共审理涉少刑事案件42起,95名未成年被告中,75人被依法适用缓刑、拘役或免于刑事处罚。

三、达到“两个延伸”,拓宽维权途径。通过和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把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工作范围扩大到社区和学校,达到了审判功能的延伸。

一是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及爱心捐赠等活动,达到审判职能的横向延伸。向辖区5所学校派出法制宣传员,开展法制讲座12场,以上法制教育课的形式以案说法,以理释法,教育广大青少年增强自制力及自我防范的能力。积极协助社区对有关“问题少年”进行社区教育、社区矫正,多次到三元巷居委会开办的全市首家青少年法律学校为社区孩子们讲课。积极地向需要帮助的广大青少年奉献自己的爱心,定期到社会福利院和市特教中心看望和慰问那里的孩子们,鼓励他们自强、自立,认真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是做到“两结合”,即审前调查与社区矫正相结合、庭前教育与庭后教育相结合,达到审判职能的纵向延伸。和社区矫正部门建立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前调查制度,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定期对已结案件中判处缓刑、单处罚金或是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将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进一步延伸,巩固教育成果,对发现的一些不良的苗头性的问题,及时通知其学校及家长,及时予以解决。少年犯重新犯罪率为零。

四、形成一个合力,营造维权氛围。全院各部门根据争创规划,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立案庭认真做好青少年案件审查,开辟了一条绿色立案通道;民一庭确立了抚育费、教育费、医疗费、探视权等青少年权利保护重点,注重调解,强调“快、细、情”,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执行局对维权案件穷尽执行线索、穷尽释明义务、穷尽执行方法,以说服教育、亲情感化人性化执行为重点,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审管办专门建立涉少案件的定期评查制度,全院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