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采取切实措施,在立案、排期、移送、执行等环节上确保劳动争议案件的优先处理,认真抓好每个环节的衔接,依法及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做到快立案。立案时做到当天立案,排期时不受立案顺序的限制,确保优先于其他类型案件,单独排定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及审判人员,做到当天完成排期。?ザ?是做到快审理。指定专门的合议庭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限期一个月结案。三是做到快执行。对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的,由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对执行到位的款项,在三日内支付给被欠薪的劳动者;对此类案件严格适用裁定中止执行规定。

2006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2件,审结21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2天,审结劳动争议标的18.7万元,执行到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