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借用“外援”之力 调处交通事故纠纷
作者:郑菊 发布时间:2007-01-30 浏览次数:1754
本网徐州讯:针对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矛盾日趋尖锐、执行难度加大的现象,江苏省徐州市贾汪法院积极采取对措,根据案件具体实际,对部分疑难案件借用公安机关、政府机关、村民委员会等“外援”之力,诉调对接,调处了多起案件并当庭清结,大大缓解了执行压力。仅2006年下半年21件委托公安机关参与调解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就有17件调解成功,调解成功率达81%。
2006年5月29日,孙某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载有郑某、郝某两人,与一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发生事故后逃逸,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贾汪区交巡警大队事故科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确定在发生事故时间段有大吴权台村车队中编号为15号等9辆车从现场驶过,不能确认哪一辆车为肇事机动车,也不能排除哪一辆车未发生交通事故。死者、伤者家属于去年底起诉大吴权台车队至贾汪区法院,因肇事车辆无法确定,案件正常审理举步维艰,当事人家属四处闹访、缠诉,该院联合公安机关事故处理科、大吴镇有关领导、村民委员会力量,合力多番做原被告工作,最终大吴车队同意支付十万元补偿原告,如确定肇事车辆原告有再索赔的权利,被告也有追偿的权利。新年1月此款支付完毕,此案的处理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