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深地感谢贵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们,在受理本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后,以认真的态度,严格履行职责。在执行难度很大的情况下,使我的赔偿有了一个好结果,这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精神、职业道德以及良好的业务水平,使我们无辜的受害者得到了心灵的安慰,他们是一群真正有正义、正气、公正的好法官!……”2007年1月3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受到了当事人邮寄过来的这样一封饱含着真挚情感的感谢信。
原来申请执行人刘先生居住在苏州市新升小区的一楼,2005年12月18日,由于二楼的房东将房屋出租后,房客在屋内用火不当引发了火灾。消防部门动用了四辆消防车才将大火扑灭。而居住在一楼的刘先生家也因此遭到了灭顶之灾,救火所用的水从二楼一直灌到了一楼。刘先生家的电器、地板、家具等物品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房屋不能使用达半年之久。
事故发生后,肇事的房客张某一走了之。愤怒的刘先生将二楼的房东以及房客一起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张某承担刘先生65910元的赔偿责任,二楼房东只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但此时张某早已经不知去向,刘先生对此灰心丧气,认为自己根本就是索赔无望了,法院的判决只不过是一纸空文。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先生只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去对待的。但是虎丘法院执行庭却在短短十多天的时间内帮他将这笔赔偿款执行了回来,这给了刘先生一个意外的惊喜。原来案件的主要承办人张新阶法官在受理他的案件后,迅速理清思路。在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的情况下,并没有气馁。而是进一步加大查证力度,法官们带着张某的身份证号码去一家家的跑银行,要求银行协助调查张某是否有银行存款。终于在工商银行查到了张某的帐户里有57500元,法院刚刚办理好各种手续想冻结该款,却发现帐户里突然有50000元被张某取走了。会不会是当事人有所警觉?还是银行有人通风报信?如果是那么为什么张某不把帐户里的钱取空呢?
怀着一种职业的敏感,承办法官张新阶认为这极有可能是张某把钱转移到另外一个帐户,于是随后的几天他又将所有的银行重新梳理了一遍,果然张某在工商银行取出50000元后,又将钱存到了建设银行。法院立即与银行联系将帐户进行了冻结,而张某的赔偿款也因此有了着落。
在刘先生拿到赔偿款后,前后的反差让这位大学教师激动得热泪盈眶。在给虎丘法院院领导所写的感谢信中他写到:“虎丘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以对工作高度的责任感和一颗正直、善良的心、不怕难的工作态度、熟练的业务水平和独到的工作方法,在短短的时间内,使我的赔偿得到了结果,使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真是人间自有公正、公道在,苍天有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