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来访信访件件落实处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7-01-31 浏览次数:1546
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本着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工作要有新举措的创新意识,在信访接待工作方面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该院多年坚持“院领导周一、周五接待日”和信访室专人接访制度,对当事人的来信来访随时进行接待和处理。对涉访案件需多部门协调的,该院实行大接访做法,由主管院长、庭(局)负责人共同接访,集中答复。
设立专人负责上访、信访接待和协调工作。院里设专人和工作场所开展接待工作。对于立案前后、审判前后、执行前后的法律咨询、工作程序和办理手续等问题的解释工作,在接待室能解决的就在接待室,若不能立即解释或答复的,由接待室负责向分管的领导或庭室负责人予以引见,由分管领导或庭室给予答复,在接待时态度和蔼,耐心真诚,使上访人感到来法院办理没有推诿、扯皮的现象。
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凡是当事人上访时当问的第一个人不管是做什么工作的,都要给予上访者必要的答复或引导。不允许说“不管、不知道”。即使自己答复不了的,也必须引见到能答复的职能部门或领导处给予解决,让上访人满意。
落实责任制,对上访或信访人限期答复。院党组对落实信访接待责任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上级要结果的案件必须在限期内予以报告结果;当事人上访要答复结果的也视问题的繁简情况在半个月以内予以答复,能立即答复的不在此限;凡涉及到法官违法违纪的上访信件及时转到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信访接待部门及时将受访中掌握的有关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向院党组提出报告,为党组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客观材料。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使到法院上访或信访的人得到了比较满意的答复。通过信访上访渠道,拉近了法院与当事人距离,使来信来访者感到了法院的为民、利民、便民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