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日,当来自四川的王凯民等十多名民工从江苏通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的手中接过230000余元的民工工资时,不由得流下了感激的泪水。一起由于包工头为躲债而失踪,外地民工索酬无望的案件,在通州市人民法院的努力下,得以妥善处理。

四川民工王凯民于2006年年初带领同村村民十几人来到通州某建筑工地打工,因缺少技术,大伙儿只能在工地从事一些繁重的体力劳动。200611月,工地主体工程已接近尾声,加之气温骤降,民工均已作好回乡的准备。而当他们满怀喜悦地拿着欠条找工头陈某讨要工资时,陈某却变得无影无踪,手机也一直关机。一群善良民工的心不由得凉了半截,这全年的血汗钱到何处去讨要呢?在经过漫长的几个星期等待希望却仍很渺茫的情况下,民工组长王凯民终于鼓足勇气拿着欠条走进了通州市人民法院。通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兵分两路,到陈某家中及其经常出入的场所寻找下落,几经周折仍未发现陈某的踪影。承办法官并没有灰心,通过仔细翻阅卷宗,发现欠条上盖有通州某建筑公司的印章且陈某系该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后,立即依职权追加该建筑公司为共同被告,并赶在下班前向其送达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同时向该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宣传了有关的法律知识。建筑公司负责人经过慎重考虑后终于同意由公司先行支付民工工资230000余元。该案的审结前后仅用了三天时间。当来自四川的十几位民工兄弟怀揣讨回的血汗工资时,均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今年来,江苏省通州市法院民一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精神,加大力度,快审快结,为农民工兄弟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多措并举,使得起诉至法院的多起民工讨回了薪水,兴高采烈地踏上了返程的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