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妻子起诉离婚,丈夫为达到不离婚目的,竟写了恐吓信,结果适得其反。21,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予张红与李伟离婚,婚生女随张红生活,李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45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20051月,张红与李伟经过几年的恋爱,随着两人的恋情不断升温,最终双方踏入婚姻殿堂,办理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20067月生一女李毛,婚后不久双方即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而且矛盾逐渐升级直至经动110处理。去年925日,张红携女儿回娘家生活至今,随后张红一纸诉状将李伟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2006108,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公安分局幸福路派出所出具证明一份,证明李伟在2006928929先后通过他人转交两封信给张红父亲,信中有恐吓言语,并在张红父亲居住的宿舍区张贴"告众邻里书"。在庭审过程中,法院经对双方进行调解,但终因张红不能原谅李伟投寄恐吓信的行为,坚决要求离婚,调解不成。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