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五项措施狠抓审判质量成效明显
作者:王帅 苗顺 发布时间:2007-02-05 浏览次数:1259
本网徐州讯:沛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大局、保障权益、公正司法、促进和谐为目标,全方位、多角度构建“抓审判,促质量”的支撑平台,近几年来,在结案数量同比上升的情况下,上诉率、发改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得到了上级领导充分肯定。
一是做到“三个坚持”,把握正确的审判导向。首先,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做到了解大局、把握大局、融于大局,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努力做到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次,严格依照程序法和实体法办案,办精品案、铁案,树立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其次,坚持公平正义,通过对每一起具体案件的公正审理,使正义得到伸张,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违法行为受到制裁。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实现参与主体多元化。首先,大胆改革审判管理模式,强化庭长、审判长的审判管理职能,强化了审判管理,有效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其次,实行严格的卷宗质量评查,强化审监庭对案件质量的总体监督,当月审结的案件,必须全部交审监庭进行质量评查。审监庭对案件质量实行月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报请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
三是规范审判行为,实现日常管理精细化。建章立制,加强宏观和微观管理,在宏观管理上,实行规范立案、规范庭审、规范调解、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卷宗装订的“五规范”审判管理制度;在微观管理上,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审监五大分类入手,从最基础的环节和法律最基本的要求抓起,制定了诉讼的各个环节精细化操作规程,堵塞了管理漏洞,夯实了审判根基,为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是健全评价体系,实现审判考核系统化。首先,建立科学的审判业务评价考核体系,以司法统计数据为依托,建立了以调解率、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申诉率、卷宗评查合格率五项硬性指标为主的审判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对评价考核结果实行每月汇总通报制度,让审判人员纵向看进步,横向看差距,在比较、竞争中提高审判质量。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将每名在岗审判员的审判质量记录在案,作为岗位责任制考核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是完善错案追究制度,实行个案质量监督。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确定了错案标准,为增强错案认定的权威性、客观性、准确性,规定错案认定权由审判委员会行使,在错案责任的追究上,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和《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不姑息迁就,不搞下步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