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泰州市高港法院自被省高院确定为第二批“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单位以来,坚持按照“制度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一流、人才一流”的创建要求,通过争取支持、查漏补缺、规范整改等举措,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是争取支持推动创建。该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工作得到区委、区人大的高度重视。区委针对当前“执行难”问题,专门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并将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全区争创“法治江苏合格区”、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三件实事之一,要求全区上下全力支持配合,并要求法院通过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量的投入等举措,做到凡是有条件执行的案件必须全部执行到位,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参加该院示范点创建动员大会,并提出指导意见。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该院推进“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区人大2007年重点工作之一,并通过听取汇报、组织视察、民意调查等形式推动和促进该院规范化建设。

二是对照先进查漏补缺。被确定为“示范点”创建单位后,该院专门组织院、庭长等中层以上干部前往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先进单位溧阳市法院、南京市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及镇江市京口区法院参观学习。通过听取经验介绍和实地参观学习,对照先进单位创建成果,瞄准目标,找准差距,明确规范整改方向。

三是接受评议找准定位。去年10月份以来,高港区政协用两个月的时间对该院近三年来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和法官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该院紧紧抓住这一契机,专题研究制定了《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接受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计划》,统一思想认识,虚心接受评议,认真落实整改。通过民主评议工作的进行,对该院的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五大工程扎实推进。该院多次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及全院干警大会,专题研究和部署着眼于发展、着眼于规范和着眼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司法形象规范工程、司法程序规范工程、司法裁判规范工程、司法文书规范工程、司法场所规范工程等促进示范点创建工作的五大规范工程,真正使规范化建设达到促进司法公正、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目的。

五是公开承诺规范整改。强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司法监督是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去年以来,该院院长就“畅通诉讼渠道、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全力搞好执行、规范司法行为、保持清正廉洁”等六个方面,在电视台做题为“向社会承诺、请群众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公开承诺,并通过局域网及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宣传公开承诺的内容。同时,该院还在辖区内聘请了10名法治监督员、6名执行监督员和15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对该院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有力促进了规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