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名法官取得赴美学习资格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07-02-05 浏览次数:1802
本网讯:在刚刚结束的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中美司法合作培训项目选拔考试中,我省法院高曼莉、魏险峰、高陈、王小新四名法官,从全国法院系统选送的参考选手中突颖而出,取得赴美学习资格。
为适应现代审判需求,造就一支职业化法官队伍,国家法官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签署中美司法合作培训协议,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在向全国法院系统选拔35名法官赴美学习,主要就中美两国司法体系框架,涉外冲突法律适用等进行比较研究。
据悉,通过全国选拔考试的法官,将在北京接受3个月的英语强化学习,经考核合格后将赴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