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今天上午,朱某带着现金来到法院,他是来缴纳相关费用的。别看很平常的一件事,但这次执行却费了一点周折。

该院于今年元月受理了一起常州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某科技公司劳动行政处理和劳动行政处罚两案。被执行的某科技公司为外资企业,法人代表Michael zhu为美籍华人,审查过程中发现刘某及其公司早已搬迁,现址不详。这起行政处理关系到一名职工的拖欠工资及生育费用报销问题,申请人很是着急。该院通过申请人提供的刘某的电子邮件信箱,将该案的具体情况及法院进行有关听证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承办人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发到该邮箱上。当天晚上,Michael zhu即从美国打来长途电话,并约定了有关申辨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次日,承办法官收到邮件后进行了回复和电话联系,并告知其申辨理由存在的法律问题,经过做工作,Michael zhu决定委托其在北京的哥哥处理。

第三天,Michael zhu的哥哥朱某就从北京赶到常州与承办法官联系。承办人将有关行政处理和处罚的依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的宣讲后发出了听证通知。在听证会上,被执行人由法定代表人的哥哥到庭参加,经过协商和法律宣传,被执行人认识到其存在的违法之处,并当庭表示在三日内将应交款项和执行费交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