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行政审判二十年连创“四无”
作者:肖文明 发布时间:2007-02-07 浏览次数:1745
本网南通讯:如东县法院在行政审判中,抓住四个重点,强化司法审查职责,连续20年结案率达100%,审结的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改判,无一件违法违纪。
一是注重行政审判的规范和公开,在加强对行政案件审理的同时,强化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在行政审判和行政审查过程中,严格依法审查,决不放过行政机关提供的瑕疵材料的蛛丝马迹,对行政机关提供的资料不全的予以退回,限期补齐,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不受理。通过完善人大、政协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对重大的尤其是涉及基层群众集体利益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委员和政法委人员听审。行政案件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一律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记录,并将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开。
二是强化合议庭职能和创新庭审功能。在行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该庭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每年的合议庭定案率均达到98%以上。在强化合议庭职能的同时,该庭还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简化审道路,完善庭前准备程序,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采取了“庭前证据交换”“庭前告知当事人争议焦点”制度,强化对证据的固定和释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严格裁判文书的撰写和卷宗质量把关。裁判文书不仅是司法水平、司法能力的重要载体,而且是司法公平、司法正义的重要保障,是衡量案件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针对行政诉讼的特点以及行政判决书难写的情况,该庭对裁判文书本着认证正确、说理透彻的原则,不断提高文书质量,探讨行政裁判文书的改革。严格每个审判人员法律文书的制作,将文书评比质量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标准。
四是提高审判效率,用活、用准、用足司法建议,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多年来,该庭树立审限意识,严格遵守审限制度,超审限案件一直保持零的记录。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该庭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力促行政机关自纠、早防,从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审理中发现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该庭及时采用口头或书面建议的形式予以指出,提出改进措施,用活司法建议,均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