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启用新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
作者:项崇宇 发布时间:2007-02-07 浏览次数:1556
本网徐州讯:日前,新沂法院为落实省法院《关于启用新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及其运行软件的通知》和《规范新指标体系基础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党组专门开会研究部署新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启用和数据录入工作。院长梁冰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省法院《关于修改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的意见》,严格按照省院通知要求按时启用新指标体系,并确保新指标体系正常运行。同时,指示审管办切实加强对新指标体系运行的检查和考核,以新指标体系启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院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
审判质效管理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就是借助现代化信息手段,运用指标体系评估审判业绩,加强审判工作宏观和微观管理。新指标体系是开展审判质效评估的主要依据和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新指标体系的运行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省法院的《修改意见》,准确理解新指标体系的内涵和本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基础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各庭(局)长要充分利用新指标体系,实时把握审判运行动态,研究审判工作思路,调整审判管理方案,并以新指标体系为导向全面规范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审判执行质量效率。
各业务部门和每位干警都要认真对待、积极参与新指标体系的启动运行工作,各审判执行条线分管院长要抓好具体落实,对新增加的指标和细化指标进行专题研究,对指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早发现,及早研究,制定对策,落实举措。
二、层层推进,工作落实到位
审管办要结合开展“加强庭(局)长审判管理职能”活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使全院上下,特别是各部门之间的审判管理职责更加明确,管理环节衔接更为紧密,管理力度层层推进,确保新指标体系运行不出差错。各业务部门要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建立联动管理机制,使审判工作始终处于常态管理之中,无论在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审管办可以及时查明原因,向有关部门发出警示,限期整改,各部门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新指标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明确职责,加强监督指导
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审判管理信息化水平,确保新质效指标体系的正常运行,审管办要明确管理责任,经常性地开展“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和新指标体系的使用培训活动,指导全体干警熟练掌握“法综系统”使用技能和新指标体系的运行模式,确保审判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和真实。同时,审管办要全面加强对新指标体系运行的检查考核工作,对检查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兑现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