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五家法院“云签约”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次数:1256
11月4日,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工作座谈会在线上举行,会议由上海金融法院承办,南京、杭州、合肥、苏州中院应邀参会。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焱参加会议。
会上,孙道林院长介绍了南京法院在依法履行金融审判职能、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今年1—10月,南京法院共受理一、二审金融案件42346件,审结39621件,同比分别上升45.08%和52.01%。南京中院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行政监管和司法审判联席会议等8项机制,支持成立多家各具特色的调解组织,探索共同诉讼、示范性诉讼、代表人诉讼等多层次立体化证券纠纷集体诉讼模式,5家基层法院相继成立金融案件专门审判机构。先后完成国家、省、市级调研课题7项,编辑出版著作《保险类案裁判规则(一)》。南京中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南京市“平安护民十项举措”和“法治南京建设十件实事”。
孙道林院长表示,南京法院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持续加强五地法院金融司法协作,共同推动长三角金融司法一体化取得新进展,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推动协作内容制度化。各中院联络机构加强会商研究,有序出台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促使合作机制落地落实。二是推动联席会议固定化。每年定期轮值召开五家中院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盘点总结收获、交流分析问题、谋划推动工作。三是推动沟通交流常态化。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合作共建,深化辖区基层法院之间的交流合作。
五家法院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协议签署后,五家法院将通过建立金融司法协作、疑难案件共同研商、类案问题合作研究、金融审判经验交流、金融法官培训交流等机制,形成兼顾不同地区法院实际的金融审判合作共同体,推动提升金融审判工作水平,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