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2006年,丹阳市人民法院在法治丹阳建设工作中,公开向社会作出“十项承诺”,通过打造平安丹阳、诚信丹阳、效率丹阳的措施,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效果。200725,在召开的丹阳市政法工作会议中,丹阳市人民法院被评为“2006年度法治丹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一、坚持打防并举,全力打造“平安丹阳”

一是强化一个“主阵地”。牢固树立“严打”斗争长期作战的思想,强化刑事审判在“严打”斗争中的阵地作用和主力军作用,保持“严打”力度不降、力量不减、有效做法和制度不变。

二是设立一个“维权岗”。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关爱青少年,加大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发挥审判工作优势,将法律精神送进校园、送进社区、送进基层,将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构筑一项信访“预警工程”。加强内部审案查找隐患与外部信访动态反馈的内外联动机制,落实好院长接待日制度、首访接待签名负责制、突发信访预案制度,归口管理,协作处置,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重大信访事件的发生。

二、坚持规范引导,依法打造“诚信丹阳”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诚信守法的法制舆论环境。强化诉讼信息公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努力在全社会树立“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为荣,逃避抗拒履行义务为耻”的荣辱观。有力地宣传丹阳法院公正司法、文明司法、高效司法的良好形象,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是构建执行威慑机制,维护司法权威。尝试与公安、检察、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执行威慑机制,规范企业的信用行为,通过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实行“公开曝光”、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将个案审判、执行的法律效果直接转化为构建社会信用机制的助推力,促进全社会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的否定评价和谴责制约机制的形成,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建立健全案件“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司法公信力。对案件质量实行“三查两评一挂钩”的监督保障措施,实行审判质量直接与岗位目标管理挂钩,奖优罚劣,以高质量的审判、执行提升法院司法的公信力。

三、坚持改革创新,精心打造“效率丹阳”

一是完善办案效率保障机制。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审查和登记、庭前准备、审理和结案、执行、案件报结和归档等环节,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工作时限,加强立、审、执各个环节的协调运转。实行缩短办案期限奖励制度,鼓励快审快结,防止诉讼拖延。

二是建立庭前调解速裁机制,减轻当事人诉累。民商事案件在开庭前,先召集双方当事人由法官主持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对争议不大、证据确凿,但一时又难以调解的,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采取速裁方式,以简易程序开庭,当庭宣判、快速结案,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推行诉调对接,实现纠纷解决多元化。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作用,通过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培训制度、信息沟通与反馈制度等措施加强人民法院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上的互补与协调发展,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