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法庭调解工作有特色
作者:单勇 发布时间:2007-02-09 浏览次数:1774
本网南通讯:如东法院法庭坚持“以服务人民为荣”的理念,合法、灵活地开展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他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尽可能使能调的案件调解结案。
年过半百的丛远如法官在审理一起双方均已年过七旬的离婚案件时,了解到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达20年之久,双方矛盾比较大,他通过分析案情后,不是简单地审理和下判,而是从老年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来到距法庭30多里的被告的家中开庭审理此案,他耐心地引导双方当事人说明各自的主张和理由,又从法理和情理上给双方分析各自的过错和应承担的责任,入情入理的分析和耐心细致的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地达成了离婚协议,并按照协议对共有的房屋和存款进行了分割。这是该院法庭法官在诸多“走出去”的做案件调解工作中出现的动人一幕。
“请进来”调解是指法庭采用了“邀请进来”和“聘请进来”的方法进行调解。“邀请进来”调解,即建立以村、组为基点的诉讼调解联动机制,发出邀请调解函,邀请基层组织领导在庭前做好劝导工作、庭中做好调解工作、庭后做好疏导工作,使有调解可能的案件条件更成熟、无调解可能的案件创造出条件寻机调解,确实不能调解的案件也为 “息诉服判”做好准备工作。“聘请进来”调解,是指聘请具有丰富民调经验的社会人士担任兼职调解员,协助人民法庭做调解工作。
法庭的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