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长法院法警大队三项举措规范法警行为
作者:丁建初 发布时间:2007-02-09 浏览次数:1907
本网无锡讯:根据院里提出的07年“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年”的总思路、总要求,南长法院法警大队站在全局的高度,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坚持早计划、早行动、早落实,紧跟院里前进的步伐,在自觉执行原有各项规定、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性制度,强化能力培养,赢得良好的开端和工作的主动。
一、规范安检告知义务
为了进一步规范法官、法警、当事人、旁听人员及其他来院人员在庭审、安检中的行为,法警队主动向院领导提出建议,将《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制成大型专版,分别设置在法庭大墙和安检通道的明显位置。专版的安置,一方面,随时提醒法官、法警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着装仪表、工作程序等,使法官、法警的司法礼仪、工作程序、处置行为更加规范,有利于强化法警在庭审、安检中的职责、职能意识,加强责任感、责任心。另一方面,对所有来院的当事人、旁听人员、或其他人员都是“事前”告知程序,使他们能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庭纪律,更加理解、配合法警的安全检查工作。从最近一段时间来看,法官、法警的司法、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当事人、旁听人员当庭起哄、争吵等不守法庭纪律的现象大大减少;对法警安全检查不理解、甚至抵触、对抗的人员明显减少。
二、规范法警考核评价机制
随着聘任制法警的加入,法警队伍在壮大,人员性质在变化,管理工作越来越复杂,内部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了进一步规范法警管理、法警行为,更好地调动每位法警积极性。我们在执行好原有管理规定、制度的基础上,新建了队员业绩、能力考核登记两项制度。对每名队员每年完成的工作任务、取得的工作业绩和警务理论、体能技能的考核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并建档保存。首先,使队里的管理、考评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客观、公正,更具时效性。第二,为今后上级组织、领导考察、提拔、任用法警队员,或给其奖励、表彰等提供可靠的资料和事实依据。第三,有利于激发和提高法警队员的上进心、荣誉感,有利于调动队员的学习、训练、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工作的规范化、效能化。
三、规范技能培训机制
虽然上年度的理论、技能考核刚刚结束,并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我们没有因此而满足,或放松。继续从严、从实际出发,继续坚持每天1小时的跑步、腑卧撑、仰腑起坐、器械操、防暴擒敌、球类等体能技能训练和每月1天的警务理论学习(并计划在6月中旬组织一次为期一周的集中教育、训练,及半年度全面考核)。针对个别队员训练目的不够明确、吃苦准备不够充分、执行警务不够规范、保障服务不够有力等问题,队里及时采取措施。一方面,及时找队员谈心教育,讲清“只有平时多流汗、多吃苦,才能在关键的时候拿得出、用得上、打得赢的道理”,理清“养兵”----搞好训练与“用兵”----完成任务的关系。帮助队员提高认识,激发学、训热情。另一方面,坚持带头学、训,带头执行任务,做到示范教育与岗位练兵相结合。使队员们在现实中得到启发,在执行任务中掌握动作要领、学会处置方法,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