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8,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结伙窃车大盗”进行公开审理后,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金才、蒋明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销售、收购赃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车勇、刘世辉单处罚金2万元和1.5万元。

被告人王金才、蒋明辉自2003年至2006年间经共谋后,锁定停放在停车场和居民小区的新车、好车、名牌车,专门在人们熟睡的深夜下手。三年间,其多次携带盗车工具在徐州市、宿迁市等地,采取撬门、扭锁、专用工具连接点火开关等手段,大肆盗窃桑塔纳3000型等各类型轿车12辆,价值人民币共计120余万元。

车勇、刘世辉明知王、蒋两被告人盗窃车辆而帮助进行介绍销售和收购其行为构成收购赃物罪。

当庭,四被告人未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