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5日上午,响水法院速裁庭内,当事人捧着刚刚兑现的执行款,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连声称赞响水法院办案速度快、质量高,真正地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

原告镇江市润区凯达蓄电池厂与被告杨佃祥在生意上是多年的合作伙伴,被告从原告处购买电池在响水开电池专卖门市。20068月,被告在原告处购了一批价值26875元的电池,被告给付了8075元,余款18800元立了欠据。事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电池质量不合格为由对原告不理不睬,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原告在镇江与响水两地间来回数次均无功而返。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起诉到响水法院,要求法院帮助其追回货款。
  庭前,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刚开始,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被告坚持要求对电池质量进行鉴定,并按照鉴定结果给付原告欠款。考虑到原告系外地人,如果鉴定,原告将在镇江与响水之间来回数次,势必会对原告的利益造成比较大的损失,而且诉讼成本也增加了许多。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原则,承办法官首先稳定住了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法官带领双方当事人到被告存放电池的仓库对现存的电池进行清点。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为双方摆事实、讲道理,让双方都提出自己的想法,并在双方的差异中寻找共同点。因双方矛盾较大,对给付货款的具体数额存在很大分歧,调解工作一再陷入被动。法官没有轻易放弃,分别做原被告的工作,为他们讲法说理,在各自做了5次工作后,原被告都被法官的热心打动,双方最终都作出了让步,并且被告同意当场兑现剩余欠款,双方握手言和。    响水法院速庭成立一年多来,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对争议不大、事实简单的案件实行速裁制度,一如既往地坚持将调解作为结案的最好方式,实行庭前、庭中、庭后全方位、多角度地做调解工作坚持快办案、多办案、办好案,让正义以最快的方式实现,成功帮助金钟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群众中赢得了较好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