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建湖法院在春节前利用当事人纷纷回家过年的大好时机,开展了为期三十天的集中执行会战。在执行过程中,他们强化执行措施,集中所有人力、物力和财力,先后拘留被执行人78名,共执各类案件156件,到位标的达200余万元。此外,他们还集中发还标的款450万元,让当事人过上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周密部署,加强集中执行的组织领导。为了确保这次集中执行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该院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黄德海担任,成员有分管执行的副院长以及执行局、法警队、办公室、行政科等负责同志。这次行动共集中该院30多名的执行力量,并安排10多名其他庭科室的执行预备力量在执行力量不足时作为补充。为了鼓舞士气,该院专门召开了执行会战动员会,在会上,院领导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要有五种意识即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和宣传意识,会上还要求行政科保证车辆,办公室加强宣传。为了防止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要求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制定预案,争取化被动为主动,避免了因执行影响社会稳定的发生。

二、讲究策略,注意集中执行的方式方法。该院在行动前精心选取目标,确定一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长期外出躲避的被执行人名单,对于那些白天不在家,晚上才回家的“老赖”,其中县城的被执行人要求执行人员在晚间行动,农村的被执行人要求执行人员在凌晨行动,对于其余被执行人均集中在白天执行。执行人员采取了“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针,小案件各组行动,大案件集中行动。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他们杜绝“以拘代执”传统执行方式,首先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不立即送往行政拘留所,一般教育时间至少三个小时。其次采取灵活的和解措施,对于履行能力较弱的被执行人,要求多做当事人的和解工作,尽量让被执行人先履行一部分,剩余部分分期还,然后再让别人担保的和解方案,否则,及有可能使此类案件变成“死”案。最后在上述措施无法凑效的情况下,对被执行人方可采取了司法拘留。这样既保证了执行的效果,又体现了人性化的执法。

三、关爱弱势,让集中执行向生活困难的群众倾斜。执行前,该院要求执行局的内勤将生活困难的年老、残疾和下岗职工为申请人的人身损害、赡养、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建立专门台帐,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执结时间表,并且落实每一个案件都有一位包案的领导,同时要求执行人员对弱势群体的一律穷尽执行措施,保证此类案件优先办、快速办。截止春节前,在该院申请执行的赡养案件、农民工工资案件已全部执结。残疾人为申请人的案件已执结89%,并对每一个未能执结的残疾申请人都能有所交待,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的赔偿款要求执行人员亲自送到当事人手中,较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