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金坛一医院院长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他人贿赂价值近6万元。近日,金坛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竺鸿军系金坛某医院院长。2004年该医院决定实施扩建改建工程,05年春天,包工头池永平来到竺鸿军家中,提出欲承包该医院扩建改建的水电工程,希望竺鸿军能“提供”帮助。竺鸿军表示,扩建改建工程已经由他人总承包,他本人不便插手。池永平随即拿出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再次恳求竺鸿军能“通融通融”。竺鸿军接过信封后表示尽力而为。竺鸿军归案后,司法机关另查明,在担任医院院长期间,竺鸿军还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多次收受厂家推销员的“回扣”5万元。金坛法院经审理认为,竺鸿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医药及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所得赃款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