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法制培训活动
作者:溧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3-01 浏览次数:1625
本网南京讯:为提高企业销售人员的法律意识,防范营销过程中的各类风险,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应南京飞燕股份有限公司的邀请,溧水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唐明前往该企业为全体营销人员做了题为《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及其方法》的报告。报告结合具体案例,从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证据的种类及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收集保存证据的方法和途径等方面对企业销售人员在营销过程中证据收集保存等问题作了深入详尽的讲解。飞燕销售人员表示,报告具体生动,贴切易懂,非常实用,听完报告后,他们对营销过程中的证据收集等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使他们今后在营销过程中能更加有效地妥善应对法律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后法官能常来企业走走,多做一些类似的报告,使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水平能够切实有效地得到不断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