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到开时别样红-镇江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作者:沈荷 王萍 发布时间:2011-02-12 浏览次数:991
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后,最高人民法院立刻部署落实,号召全国法院积极投身于三项重点工作的实践中。一年来,镇江两级法院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出发,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不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情景回放之一
2010年春节前后,千家万户沉浸在一片祥和的节日气氛之中。然而,镇江市某鞋业有限公司却并不太平,公司与54名女工的权益之争从区法院上诉到了市中级法院。事情源于2009年7月,鞋业公司准备将职工工资支付方式由原先的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54名女工认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她们的合法权益,于是集体罢工。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了与她们的劳动合同,女工们便集体上访。一审法院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判决公司向54名女职工支付应有的赔偿金,鞋业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全国优秀办案标兵,市中级法院民一庭法官李守斌拿到案件,并没有立即开庭,而是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认真细致的说服工作。他先后六次邀请双方代理人和职工代表做调解工作,早上谈不拢,就晚上谈。最终,双方以调解方式妥善地解决了争议。律师袁俊感慨地说:“我办了十几年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法官这么执着,早上七点、晚上十点还在打电话做工作。”案件最终圆满解决。李守斌说:“调解对于我们法官而言不仅是一个方式,更是一个过程,一个解开当事人心结的过程,也是尊重法律的过程。”
为了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法院开展向全国道德楷模、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学习活动,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3.65%。
全市法院协调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了19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各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各具特色:市中院与市司法局、综治办、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等先后出台四个文件,共同构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扬中法院主动争取扬中市委支持,促成扬中市政法委出台《关于加强大调解机制建设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丹阳法院实行诉警对接构建零成本化解纠纷机制;京口法院与辖区司法所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隔一个月与辖区司法所长召开座谈会,有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开发区法院在镇(街道)派出所和村级警务站了5个社会矛盾纠纷联合工作站、75个社会矛盾化解联合工作点。
各法院将诉前调解作为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基层。2010年,全市共有3571件到法院起诉的矛盾纠纷经引导进入诉前调解,调解成功3053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85.49%,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丹徒法院充分发挥退休老法官在诉前调解工作中的作用,调解和协调效果显著。句容法院在乡镇、街道设立11个基层诉讼服务站,在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切实抓好涉诉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工作。润州法院安排多名法官组成“法律顾问组”,利用双休日等时间到辖区村镇、社区现场办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发区法院要求结对法官每周二深入巡回审判点,有案办案,无案则开展法律咨询、矛盾排查、调解指导等活动。扬中法院联合综治办、财政局、司法局共同出台了《扬中市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考核奖励办法》,把矛盾纠纷诉前调解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情景回放之二
全市法院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为落脚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市中级法院出台了《关于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的19条措施》,通过运用政策考量、利益衡平、柔性协调、和谐司法等方式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助推全市经济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受到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为构建和谐共建社会网络,全市法院广泛开展和谐共建活动,与交巡警部门、劳动局等部门签订和谐共建协议,建立和谐共建单位(村镇、社区)100多家。开发区法院在镇(街道)派出所及村级警务站设立80个联动工作站(点)。润州法院在少数民族居民众多的杨家门社区建立全省首家“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站”,与该社区结对共建携手打造和谐少数民族社区。京口法院与市国土局、区工商、区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就多项工作机制签订了《共建协议》。丹阳法院与当地眼镜商会签订了《建立和谐共建机制协议书》。
全市各法院普遍建立案件审理风险评估机制,要求全体干警在案件审理中对涉及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及时作出评估,报送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党委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详实参考,共同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润州法院向辖区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发出的30余份《司法建议书》,全部受到被建议单位的重视和采纳,并促成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加强内部管理和行业管理的9项规范性制度。丹徒法院对重大或具有普遍代表性的行政案件全面实行诉后司法建议制度,取得较好的成效,目前,该区行政首长出庭率达100%。
全市法院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生动实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市委书记许津荣今年1月4日在看了市中级法院关于镇江某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的风险评估专报后,认为法院认真分析案件难点及存在的社会风险,并提出相关建议的做法很好;丹阳市委专门发文,号召全市党政机关学习丹阳法院服务大局的做法;镇江市副市长、新区党工委书记李小平说: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引导公共政策形成,善处社会纠纷大有作为。
大力强化公正廉洁执法
情景回放之三
“一文虽微能污清白人格,万金价昂难收公道人心”。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犹如一面高扬的旗帜,成为人民法院2010年的一个工作亮点。全市两级法院走出去,与百姓促膝长谈;请进来,与群众亲密接触。院长接待日、公众开放日、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现场直播、网络论坛回应、新闻发布制度等创新之举频频闪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在全市法院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京口法院开展“办良心案”活动,努力争当群众信赖的“平民法官”;扬中法院开展“家庭以我为荣,我为单位争光”的主题教育整顿活动,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丹徒法院着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与清华大学、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聘请专家学者定期到院讲课,为疑难案例提供专家意见,有效提升了干警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市中级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主动服务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发现和解决问题与提升法院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能力结合起来,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力所能及的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每一位党员都作出公正文明办案、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努力提高法院良好形象的承诺……
三项重点工作之花在镇江法院得到了富足的滋养,正绽放着艳丽的花簇。新年伊始,全市法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征程上将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热情投入工作,继续谱写“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新时代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