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向全国优秀法院目标冲刺
作者:曹味东 发布时间:2007-03-07 浏览次数:1823
近年来,靖江法院的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在全省法院系统有了一定的影响,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法院、全省优秀法院、全省首批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单位,《人民法院报》在去年三次以头版头条对靖江法院的工作进行了报道。队伍建设方面,涌现出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全省“十佳”法官陈燕萍为代表的一批优秀法官群体。在2006年度靖江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综合考评中,靖江法院在全局意识、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群众观念、廉洁守纪、文明服务六个方面均获得了满分,被评为一等奖。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去年靖江法院被泰州中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记集体一等功。
为继续提升发展层次,拓展发展空间,靖江法院党组审时度势,自加压力,决定开展争创“全国优秀法院”活动。新的目标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平台、新的空间。何能院长要求全院干警树立新的理念,围绕争创目标,建一流法院,创一流业绩,重点寻求“六个突破”:
一是在道德修养上要有新突破。全院干警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身修养,遵守司法礼仪,保持司法廉洁,从而提高自己,感化他人,服务群众,回报社会。
二是在司法理念上要有新突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正确处理好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与独立审判,案件审判与服务大局,严肃执法与司法为民,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五个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在党的绝对领导下顺利有效地开展,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与高效。
三是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突破。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民间调解指导、行政执法指导、社区矫正、司法建议工作,健全社会矛盾防范预警机制,及时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
四是在司法为民上要有新突破。要大力加强诉讼服务, 完善便民措施,建立和完善“三项机制”,即诉前指导机制、裁判文书生效后的履行提示机制和判后答疑机制;推广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以便捷的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减轻贫困群众的诉讼负担。
五是在司法管理上要有新突破。建立审判管理效果的信息反馈评价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动态的考评分析评价,全力提升全院审判质效水平。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 探索建立审判事务与辅助事务相对分离的新模式,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优化审判组织结构,实现人员分类管理,逐步完善由审判管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共同构筑的司法管理体系。
六是在“两庭建设”上要有新突破。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加大投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确保明年年底前办公大楼、审判大楼竣工并投付使用;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做好两个法庭的改建、重建工作,确保三年内法庭建设全部达标;进一步加快数字化法院、智能化法庭建设步伐,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