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妻子因性格内向不善言语,引起丈夫不满,后又因患病而不再劳作,丈夫不仅不陪同妻子看病,还提出离婚,最终受到了法庭的批评。37,丈夫郭某要求与妻子王某离婚的诉请未得到法院准许。

郭某和王某于19946月结婚,后生育一女儿。婚后郭某一直外出打工,妻子在家务农,婚后一段时间感情较好。2006年起,王某感觉身体不适不再耕种责任田,且郭某回家后王某总是沉默寡言,双方缺乏一定的语言交流,郭某因此而不满,遂提出离婚。王某辩称,自己从去年开始,感觉身体不适才不务农,且在年底经医院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需治疗,故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和王某结婚十多年,期间又生育了孩子,添置了共同财产,婚后一段时间的感情尚可。只是因为王某的性格与郭某之间缺乏一定的语言交流,近年又因为王某身体不适,导致其不再务农且不持家务,而引起夫妻矛盾。妻子患病后,郭某理应协助并陪同妻子一起治疗,但郭某只是因为王某的多种行为而不满,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过错在于郭某。在今后的生活中,郭某应对妻子多一些关心、体贴和照顾,陪同妻子一起治疗,给予妻子一定的亲情温暧,双方还是可以维持幸福的家庭的。据此,法院不准两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