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五项措施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王帅 发布时间:2007-03-09 浏览次数:1568
本网徐州讯:沛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快速反应、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公正高效审理涉农案件,为推动全县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出台《全面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出台了审理涉农案件文件规定,该意见包括涉农案件审理流程、方式、建议审结期限等多种规定,为案件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提高审判效率。开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专用窗口,设立“涉农案件”审理合议庭,对涉农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
三是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对因涉农纠纷影响农忙期间生产的案件,及时采取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避免农民利益遭受损失。
四是加大执行力度。对拖欠农民报酬、农作物损害赔偿等侵害农民利益的民事案件以及经营伪劣种子、化肥等行政非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五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针对部分农民生活条件较差,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情况,加强司法救助力度,通过减免诉讼费用和指导农民当事人举证、质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