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丈夫外出打工,妻子本应承担家事。因妻子沉湎于网络聊天而耽误家事,施某一怒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9,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件,丈夫施某和妻子张某的离婚未得到法院的准许。

原、被告在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经过5年相恋终成眷属,20048月登记结婚。婚后,丈夫在汇龙镇帮人做电焊工,每天早出晚归,妻子在田间勤劳耕作,夫妻恩爱,日子过得也红火。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20068月,家里添置了电脑,妻子学会了上网并沉湎与网络聊天,经常误了农活,田间长满杂草,整洁的家庭环境也逐渐变得脏乱不堪,丈夫多次劝说无效,双方为此多次争吵。12月一天,丈夫外出工作晚归,发现孩子在哭,晚饭未做,妻子还在上网聊天,一气之下砸坏电脑,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原、被告恋爱时间较长,婚姻基础较好,婚后双方已经建立起了较好的夫妻感情。只是因被告迷恋网络,耽误家事,才导致夫妻感情出现危机,只要原、被告能够珍惜已建立起的夫妻感情,能正确处理家务和娱乐的关系,夫妻关系是完全可以改善的。据此,判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