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把提高办案质量列位今年审判工作的重点,坚持“以质量促公正、以质量树形象”的司法理念,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的落实,全面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一是全方位监控案件质量。把评查、检查和抽查案件落实到平时,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坚持对已结的一审案件、发还改判案件和裁判文书评查的基础上,审判委员会再对案件质量进行抽查和裁判文书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活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案件审判质量保障机制。

二是规范判决案件的签发。规定凡判决的案件一律要有审判人员的阅卷笔录,判决书一律由主管院长签发,合议庭评议案件时主管院长要参加。

三是公开透明,及时释明告知。要求法官在立案、送达、开庭、调解的过程中及时的向当事人交代权利义务;在庭审中做到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对于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法官应当指导其正确适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当事人对案件存在认识误区时,审判人员应当及时释明告知;在判决书上充分体现释法说理性。

四是分级负责,强化制度管理。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及合议庭、审判长、承办人的职责,规定合议庭对案件审判质量负全责,实行“责、权、利”一体化管理。以业务庭、合议庭为主要管理对象,以质量业绩考核为重点,统一建立业务庭、合议庭、法官业绩考核档案,加大对各庭、合议庭、审判人员履行职责检查监督。

五是严格落实错案追究责任制。对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被确定为错案的责任人,严格按照《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追究责任,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以进一步严格责任、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