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39,当事人李某高高兴兴地来到了睢宁法院立案庭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李某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原告。因发生交通事故在治疗期间花去了大量的医疗费,身残后又无经济来源,家庭经济相当困难,其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人民币13万多元,同时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和缓交诉讼费申请书。睢宁法院立案庭对该案进行审查立案时,认定该案原告已符合司法救济对象,便同意原告李某提出的先交案件部分诉讼费,余款缓交的申请,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法,及时进行审理结案。

 李某激动地说:“感谢法院给我缓交了诉讼费,让我能打得起官司,人民法院真的把群众的难处放在心坎上。”发自肺腑之言的不只是李某一人。诸如此类司法救助案件仅2006年,就近200件。

该院专门在立案庭设立了司法救助窗口,挂牌办公,指派一名法官专司其职,确保以最高效率办理审批和立案;通过公示栏公布、发放《立案流程指南》等形式,多渠道加大对司法援助的内容、范围、对象的宣传力度,使司法救助深入民心,让群众明白没钱照样也能打官司。此外该院还专门开通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绿色通道",确保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同时通过在受理或执行案件时,在诉讼费用的缓交、减免和免交上简化程序,特事特办,提高援助幅度,保障了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平等享有国家司法资源和诉讼权利,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