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不断深入推进法院改革
作者:洪泽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7-03-14 浏览次数:1542
本网淮安讯:为不断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需要,洪泽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不断深化法院改革,从而较好地保证了改革的前瞻性和实效性。
1、完善巡回办案制度。积极探索巡回审判的有效形式,做到因时、因地、因案制宜,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前沿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司法便民、司法为民活动,按照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提前完成了人民法庭的网络化建设,建立了网上立案、电子签章系统,极大地方便了农村当事人的诉讼。为切实解决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而导致的部分案件处理滞后的问题,年初专门成立了交通巡回法庭。由于此类案件涉案标的大、矛盾易激化、上访缠访多,我们在审判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着力疏通了赔偿渠道,逐步形成了以调解为主、调判结合的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以来,共收案160件,审结150件,其中调解结案102件,诉讼总标的1034. 20万元,已结案标的达940.56万元。
2、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注重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立案阶段进行风险告知,审理阶段强化诉讼调解,宣判阶段做好法律诠释。院主要领导亲自抓重大、复杂信访的处理,实行信访会办制度。信访接待人员耐心接访,说透法理、事理,并推行了听证制度,公开、透明地解决信访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全年共接访590余人次,承办上级信访24件,已全部办结。进一步完善“案结事了”的工作机制,注意通过风险告知、强化调解、判后答疑、审判管理等综合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数量。3、建立特殊群体案件审判、执行绿色通道。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为涉农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适时提前介入、优先执行,及时为他们启动诉讼费缓、减、免程序,有效保证社会弱势群体不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一年来,共缓、减、免此类案件诉讼费9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