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周晖国副院长赴基层调研法院经费保障工作
作者:贺林生 伏莉 发布时间:2007-03-14 浏览次数:1835
本网讯:3月7至9日,省高院周晖国副院长带领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的有关同志分别到徐州、扬州市,就即将于
周晖国副院长指出:这次诉讼收费办法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法院亲民、便民、利民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全省各级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政治的角度,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同时,也应看到,由于诉讼收费制度关系到法院经费保障及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新办法的实施必将给我省法院经费保障力度、审判工作机制、审判绩效考核、物质装备建设、法院队伍管理等带来影响,对现有的社会矛盾解决格局产生冲击。我们要本着积极的姿态,主动的精神去应对改革带来的新挑战,既要看到当前法院发展的机遇,也要正确面对法院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困难,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将新办法实施可能对法院工作来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法院经费保障工作,周晖国副院长要求各级法院:一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二要重点抓好2007年部门预算的落实工作。三要做好法院基本建设债务的清欠工作。四要做好新一轮中央政法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五要正确评估新的收费办法对法院经费保障的影响。六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节约型法院。七要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考核机制。各级法院要尽量减少新办法实施后可能对法院队伍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干部考核机制,提高干警的积极性,努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江苏”、“法制江苏”,实现“两个率先”做出法院应有的贡献。
调研期间,周晖国副院长还视察了睢宁法院、江都法院以及魏集、大桥、宜陵三个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