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水平,促进审管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九里法院建立了《法院综合信息系统》监督员制度,负责对案件数据的填报进行检查督促,同时对审管办在审限流程管理过程中的公正性、公开性进行监督。其职责为:

一监督基础数据的录入。每天对结案或“四项”管理的案件从立案、审理、结案各个环节的数据录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数据录入不完整、不准确的,及时指出并进行补充或更正,避免了因数据完整性、准确性而导致的,司法统计报表、质效统计报表无法自动生成或生成失实的情形;同时也避免了因法官工作忙碌,人为疏忽审限的问题。如果发现问题监督员可以及时提醒承办人或向本庭庭长报告,形成针对案件层层有管理、件件有监督的格局。

二监督审限流程管理的操作。如果发现有的承办人录入数据不完整、不真实或者提供材料不完备而不能办理结案、中止、中断、延长、扣除等相关手续,流程管理员却给予办理;因承办人未及时报送证明材料而导致跨月统计或生成指标数据严重失实;在公告、鉴定、庭外调解等节点,流程管理员与案件承办人之间弄虚作假,流程操作违规的,均有权利向审判管理办公室举报。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经举报查实,确实出现故意弄虚作假或者因管理不力导致指标数据失实。情节轻微的,责令予以改正,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并扣发当月岗位目标奖。

该制度不仅提高了审判管理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水平,增强了审判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也使业务部门与审管部门之间能够互相监督与制约。基础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了保障,审限管理上的漏洞得到了控制,审判流程管理的公正性、公开性也增强了。案件承办人也纷纷表示对审管部门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