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五项举措妥处赡养纠纷案
作者:邹山中 发布时间:2007-03-14 浏览次数:1704
本网淮安讯:洪泽法院高度重视赡养纠纷案,以化解家庭矛盾,维护辖区社会和谐为己任,两年共审结赡养纠纷案67件,调解撤诉结案率达90%。
一是突出重点,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程序上全面完善便民措施,从立案到审结,给予老人全方位的照顾和关怀。立案阶段,该院全部缓交或免交诉讼费,该院共免除诉讼费用30000元;审判阶段,针对老人文化程度低,年龄大,讲话和思维不连贯、不清楚,庭审能力差的特点,该院强调法官承办案件时必须倾听耐心、讲解准确,结案及时。在案件的执行阶段,做到赡养案件执行工作不留死角,执行标的全部到位,该院执行标的到位117000元。
二是发挥优势,充分调动民间调解组织和相关个人的积极性。赡养纠纷案件是家庭内部矛盾激化的结果。该院充分发挥自己的公平正义最后屏障的优势,注重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化解纠纷,通过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对接,借助基层组织、当事人亲友等社会力量参与赡养纠纷案件的调解,做到避免矛盾升级和上访发生,家庭矛盾消解在家庭范围内。
三是强化互动,监督和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该院定期到赡养案件当事人家进行回访,了解老人生活近况。老人生活仍未改变的,该院法官将对其子女批评教育,并多做当事人的思想说服其尽心赡养老人。必要时该院还请约束主管当事人的组织对其进行相关处理。该院努力为当事人创造解决赡养纠纷案件的外部条件,鼓励当事人到法院陈诉自家的困难,在本院能力范围内,尽力帮助解决,必要时,还可以帮助联系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如解决低保问题等。
四是加大宣传,以案说法带动尊老爱幼社会风气的全面上扬。该院充分利用农闲时节和节假日,选准、选好典型案例,组织到乡村田头庭审。通过巡回庭审这种方式,生动的案例教育群众应保证做到家里的老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
五是部门联动,加强合作进行综合办理。该院基层法庭、信访接待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和审判监督庭形成了四位一体的案件评查机制,定期对赡养案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