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面对一张二十万元的借条,当事人谢华对着法官声泪俱下:“借条确实是我写的,但我没有向她借,我连二十万的影子也没见着。”如果没有借钱又为何写下借条,如果真是借钱不还,又为何原告张婷并不象一般债主理直气壮?法官面对种种疑问决定从张婷入手,经过一番心理攻势,张婷承认借条是她逼迫谢华写下的。

  张婷于前年认识了同是跑业务的谢华并心生好感,不顾家人反对与已有家室的谢华产生婚外情。他们的关系维持了一年,2006年,谢妻终于发现了丈夫的不忠,大吵大闹,声称不立刻断绝就马上离婚。谢华找到张婷向她提出分手,张婷并不买帐,不同意分手,说如果真要分手必须支付分手费并以死相要挟。谢华在这种情况下只得写了一张二十万元的借条。在此后一年中,张婷又屡屡向谢华索要生活费,谢华每次也都满足张婷的要求。没想到,20073月,张婷居然拿着那张二十万元借条向法庭提起了诉讼。

新北法院接受诉讼后,认真研究了这张借条,发现不但字迹模糊而且语焉不详,原告张婷被问及借的二十万去向时辞藻闪烁。法官抓住这一点要求对张婷进行测谎,并告诉张婷现在测慌仪器很先进,如果发现所说有假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另外,法官又要求张婷描述一下当时借款的情景……面对法官强大的心理攻势,自觉理亏的张婷承认逼迫谢华写借条一事并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