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专项执行力度
作者:陈良清 发布时间:2007-03-15 浏览次数:1461
本网徐州讯: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措施。为确保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落到实处,徐州市贾汪法院自3月份以来,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申请社会抚养费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支持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仅用十余天的时间,执结4件,执行社会抚养费62800元,拘留8人。已有8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主动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组织配合,形成执行优势。针对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执行难度大的特点,贾汪法院将计生部门申请执行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作为执行专题,组成由行政庭和法警大队人员组成的执行小组,集中车辆、人力,形成执行合力,集中攻克执行难题。
二是外围摸清情况,果断采取措施。对被执行人,采取向计生部门或到被执行人家里及其邻居进行调查等方式,掌握被执行人家庭财产情况,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掌握确切财产线索的,反复做思想工作,督促履行义务。
三是平时集中结合,突出执行效果。在执行案件中,有一部分当事人为了躲避缴纳社会抚养费而外出务工,给执行带来了困难。执行人员借这些外出打工人员节假日回家探亲之机,进行执行。被执行人任强,外出山西打工,春节期间,回家探亲。执行人员接到消息后,立即找到任某,对其说服教育后,任强仍拒不缴纳,法院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
四是互通信息,形成内外合力。与计生部门形成执行信息网络,以法院为主导,计生部门密切配合。由于计生部门工作网络已具成熟化,被执行人所在村镇计生办都有工作人员值班,他们可随时了解到被执行人情况,执行人员借助计生部门信息工作网络,及时有效的掌握被执行人现状,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制氛围。在开展执行工作中,法院利用乡镇警示宣传标语、电台报道、现场说服教育等方式,对被执行人及其他群众进行法制教育,让被执行人明白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让群众明白缴纳抚养费的意义、目的以及所交抚养费的来龙去脉,消除群众的误解和抵触情绪。同时,对有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说服教育后,仍拒不履行的,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以震慑警示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