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响水县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按照“多调少判,案结事了”的原则,注重调解,加大司法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力度。充分利用乡镇司法所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构建社会大调解网络;壮大特邀调解员队伍,选派业务水平高的法官定期到各乡镇组织特邀调解员进行培训,增强其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同时将调解工作纳入到庭前、庭审、庭后全过程,实行全程调解,尽可能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增加和睦团结,降低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息讼解纷。

截止314,该院春节后共审结各类民商案件171件,其中调解和通过调解撤诉结案131件,调撤率达76.6%,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