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四项机制解决信访难题
作者:王平 发布时间:2007-03-15 浏览次数:1650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认真规范信访接待行为,建立有效机制,采取法律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多方协调相结合等方法,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该院从信访工作实际出发,本着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预防机制。定期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成以立案庭为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室为督察机构的全院大信访格局,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上级党委、人大督办、交办的案件。
二是建立长效考评机制。实行案件质量跟踪负责制,全面建立审判和执行工作质量考评体系,将及时、有效处理涉诉上访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标准,进一步调动干警处理信访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加强与县、乡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协调,建立与市中级法院各个部门之间的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局面,有效杜绝信访案件在涉及多个部门时的扯皮现象。
四是建立信访听证机制。在处理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时,召开听证会,及时查明涉访事实,把握涉访重点,正确对信访案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