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长法院被选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为最大限度发挥陪审员参审职能作用,该院以健全陪审员参审机制为重点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规范选任程序,扩大队伍规模。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选优配强陪审员队伍。同时完善退出机制,提请区人大对多次未正常参加陪审的人民陪审员免除职务。经过增补选任,目前该院共有人民陪审员81名。

  落实随机抽取,提升参审比例。建立参审信息库,将每位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参审权重及时间调配等信息搜集入库,采用摇号方式随机产生具体案件的陪审员。自全面实施随机抽取以来,该院陪审员参审率达100%。

  完善参审机制,探索新型陪审模式。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陪审员只参与审理案件事实认定问题,不参与审理法律适用问题的改革精神,南长法院积极探索实践,制定相关工作细则。选取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四大类案件为改革试点范围,要求陪审员仅对案件事实认定进行调查和发表意见,化解陪审员因案件专业性太强而导致不会、不敢、不愿发表意见的情况。

  建立考评体系,推进规范化建设。制定“陪审流程表”,详细记录陪审员庭前阅卷、庭审表现等流程信息,督促陪审员履行义务。建立个人陪审档案,将陪审员年度工作总表、陪审流程表、结案文书及评价记录等材料汇总归档,作为陪审员年度考核评优依据。落实奖励制度,结合全年陪审数量、能力及综合表现,评选年度优秀陪审员,进一步提高陪审员工作荣誉感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