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江阴市暨阳司法救助协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江阴法院召开。会议通过了该协会的《章程》、《管理办法》和《选举办法》,当场选举出协会理事会及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并聘请原江阴市政协老领导担任协会名誉会长。

  近三年来,江阴法院对刑事被害人、执行案件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共计176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143.65万元,这部分司法救助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财力支持,资金量有限、来源单一,救助效率相对不足。

  江阴市暨阳司法救助协会引入民间资本“助力”司法救助,开启了社会救助与司法救助衔接的新模式,通过接受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捐赠,弥补以往资金不足的缺点,不断健全完善司法救助体系。该协会将救助对象重点放在穷尽执行手段,但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导致案件不能执行而依法终结的人身损害赔偿、“三养”(指赡养、抚养、扶养)、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上。截至目前,已有江苏新暨阳集团等近60家民营企业入会,筹集的司法救助基金金额也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