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拖欠了一年多的工资总算有了着落,心里还是很高兴的,非常感谢法院的执行工作,依法维护了我们的权益。”4月15日,南通港闸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大队就申请人汤某、李某与南通某绣衣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一案采取强制执行行动,现场成功执行八台绣花机以及空调、电脑等设备交付申请人,汤某、李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激动的说道。

  汤某、李某二人原来都是南通某绣衣公司的职工,2014年4月,公司经营陷入困境,两人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同时停缴了社会保险。此时,两人尚有四个月的工资没有拿到。面对公司紧锁的大门,销声匿迹的老板,两人拿起法律武器,向南通市港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经该委员会裁决,南通某绣衣公司需支付汤某、李某二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五万余元。仲裁裁决生效后,绣衣公司没有履行义务,二人遂向港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港闸法院调查发现,绣衣公司除了厂房内的绣花机、空调、电脑等设备,其他已无财产,港闸法院随即就地查封了这批设备。

  因所查封设备两次拍卖均流拍,为保障申请人权益早日实现,经与申请人协商,两申请人同意以第二次拍卖底价四万七千元受让该设备。为避免在交付设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债权人及被执行人阻挠、破坏等妨碍行为,港闸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大队组织强制执行行动,提前做好工作预案,现场安排近十名法警、特勤人员做好警戒工作,经过数个小时的拆除、搬运,成功将设备全部交付给申请人。